建议中央政府立一根治腐败的《四利宽严法则》
2012-02-01 17:03 来源:国情网
中央政府立一根治腐败的《四利宽严法则》
- 关于行贿送礼的宽严法
二则:送礼时,经领导推劝,不退回者;按拉干部下水从严治罪。
三则:若属领导不见礼,不办事者;对送礼者着情从宽。
- 关于受贿收礼的宽严法
二则:若属不收礼,不办事收礼者;加倍严惩。
三则:收礼时经多次推劝,送礼者不退回;查证属实从宽。
四则:在查案过程中,当事人如实交待,并无为证、谎言者从宽。
五则:受贿者主动将贿资全部上缴国库了,有证据者减罪从宽不按没收论
- 关于先办事后收礼的宽严法
二则:受感恩礼者,主动将此礼如实上缴国库了。应记功,标榜公布于众。
- 关于在立此法前已构成受贿的宽严法
二则:受贿者在主动交代错误的同时又将贿资主动上缴国库了,可免罪观后效。
三则:受贿者在立宽严法后任不主动交待者,反而伪造证据、谎言者加倍从严惩处,并收缴全部贿资。
【建议者认为】:立此法“利党、利政、利国、利民”所以称《四利宽严法》,何为“根治”?因为受贿者的根子在于“行贿送礼”,此法从行贿送礼下手开刀割断贿根制立宽严法;所以称根治腐败的《四利宽严法》。 (武当山·太子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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