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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从反腐高度反对铺张浪费

2012-03-07 10:56    来源:西安晚报





  
 全国政协副主席李金华6日在政协分组讨论时建议,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增加“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内容。“反腐倡廉是很重要的,但不能忽略了反对铺张浪费。现在铺张浪费之风没有得到根本遏制,有的地方和部门花钱还是大手大脚。”“如果我们紧一紧、省一省,作风方面稍微改进一下,一年省几千亿元是不成问题的。”李金华说。(3月6日新华社)

  只要“紧一紧、省一省,稍微改进作风”,一年就能省下几千亿元,尽管李金华没有提供具体的数据支撑,但曾为国家审计署署长,李金华并非信口开河,犹记得去年两会上,李金华就直言:“我到一个县看过,一个县搞一个体育馆花了8个亿,觉得很奇怪。类似这样的问题可能不在少数。”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曾提到,“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存在严重铺张浪费问题,讲排场,比阔气……群众反映强烈”。

  李金华在去年两会上说,“如果我们8万亿财政收入节省出10%,拿出8000亿去解决老百姓的问题,给中低收入家庭增加点收入和物价补贴,那效果就不一样。现在要是增加点补贴难得很,为什么有些钱就花得那么容易呢?”

  为什么有些钱花得那么容易,为何有些政府部门浪费现象难以遏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弗里德曼说过:“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最为经济;花自己的钱给别人办事,最有效率;花别人的钱为自己办事,最为浪费;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最不负责任。”一个人如此,一些政府部门亦是如此,遏制一些政府部门浪费,不能靠其自觉,也不能靠公众简单地呼吁其改进作风,需从两方面入手。

  一是增强财政预算的刚性约束,管住钱袋子,增强花钱的透明度,让一些政府部门不敢乱花钱。早就有学者提出,目前我国财政预算制度存在着政府收支没有全部纳入预算,预算编制过于笼统、粗糙,预算追加频繁、专项预算过多、预算执行随意性大等诸多问题。为此,将预算外资金和制度外资金统一到财政控制之内,形成真正统一的公共财政制度。

  二是制定《反浪费法》,把反浪费上升到反腐高度。有一句名言,人们耳熟能详,“贪污和浪费都是犯罪”,但实际上浪费并没有判定为犯罪。

  日前,九三学社中央向全国政协会议提案建议,将“三公消费”浪费纳入刑法调整范围,让浪费有罪深入人心。提案指出,“贪污”在我国刑法中已经明确属于犯罪行为,而公款浪费问题,不仅没有列入犯罪之列,甚至还得到了放纵,这也是我国长期以来公款吃喝等浪费不能得到有效遏制的重要原因。

  浪费入罪,不是小题大做,因为不少官员从不把奢靡、浪费当做犯罪,“吃吃喝喝不犯法,只要不往兜里拿”。

  “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这不应该只是普通民众的节俭哲学,更应该成为政府官员信守的铁律。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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