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国情信息 >

  

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时不我待

2012-04-28 22:27    来源:中国政府网





  

    高技术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和高端环节,具有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创新性强、发展潜力大、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等特点。高技术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增长点,是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的重要抓手,是科技与经济有机融合的桥梁和纽带。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对于扩大内需、吸纳就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明确要求,要大力发展研发服务、信息服务、创业服务、技术交易、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高技术服务业。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也对高技术服务业做出了明确部署。按照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推动高技术服务业发展。一是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制定软件产业扶持政策等措施,加大对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二是为推进高技术服务业试点工作,印发《关于做好当前高技术服务业工作的通知》,在北京、上海等14个省市先行开展高技术服务业发展试点工作,努力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培育发展新兴业态,不断增强产业创新和集聚发展能力。三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务求通过加强统筹协调,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国务院办公厅已于2011年底颁布实施了《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

    《指导意见》立足于整合和利用好现有支持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和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紧密结合相关领域正在推进的体制机制创新,最大限度地整合现有资源,形成合力,促进发展。《指导意见》明确了我国高技术服务业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服务业发展改革的总体要求,重点发展高技术延伸服务和相关科技支撑服务,加强政府引导,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培育市场需求,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提升高技术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推动高技术服务业做强做大”,坚持“分类指导、市场驱动、创新发展、开放合作”16字发展原则。“分类指导”就是要按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有针对性地采取推动相关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打破市场垄断等措施,着力培育服务企业,实现高技术服务业市场化发展。“市场驱动”就是要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培育新兴业态,有效满足市场需求,发展各类市场化运作的服务企业,促进高技术服务业规模化发展。“创新发展”就是要着力加强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引导高技术服务业专业化发展。“开放合作”就是要进一步整合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服务品牌,推动高技术服务业国际化发展。

    《指导意见》从高技术的延伸服务,支撑科技创新的专业化服务两个方面,明确了当前我国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8大重点领域,即:研发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生物技术服务等,提出了各领域的重点任务和发展方向。研发设计服务领域,要着力发展壮大专业研发设计服务企业,支持工业设计高端化服务发展;知识产权服务领域,要重点构建功能齐全、服务主体多元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检验检测服务领域,要促进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运营,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领域,要重点构建市场化的综合性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水平;信息技术服务领域,要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新兴的网络信息服务,加强软件和支撑工具的研发,推进各类面向行业应用的信息服务,提升服务外包水平;数字内容服务领域,要重点推进数字文化产品的创造和公共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电子商务服务领域,要重点支持面向中小企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发展壮大,健全在线信用评估、电子支付、电子认证等技术服务体系;生物技术服务领域,要重点在医药、农业、食品、环保等领域提升生物技术服务水平。

    高技术服务业工作涉及行业广、改革难度大、创新性强,需要国家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工作。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指导意见》有关精神,研究完善相关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 最新发布
    • 热议焦点
    推荐图文
    • 暂未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