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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设立举报电话 监督新闻从业不良行为

2011-12-31 18:10    来源:





  

      新闻出版总署设立举报电话 监督新闻从业不良行为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 (记者璩静)针对一些报刊出版单位在记者站及人员管理、新闻采编规范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产生恶劣影响等问题,新闻出版总署专门设立全国新闻从业不良行为举报电话12390、010—65212870和010—65212787,欢迎各界群众举报或提供线索。

  新闻出版总署相关负责人表示,要严禁聘用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记者站负责人,严格禁止记者站自行招聘记者和工作人员,严禁记者站从事发行和广告等经营活动,记者站不能私自设立网站和编发专刊。此外,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刊主管主办单位、报刊出版单位要针对记者站管理及新闻采编规范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记者队伍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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