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文史教育 >

  

论魏晋南北朝礼法制度的影响因素

2024-04-08 17:43    来源:中国国情网





  
中国古代礼仪制度,大约始于周代。本文以魏晋南北朝时期为研究背景,以当时的礼法制度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历史文献的梳理和分析认为,当时的礼法制度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同时也受到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影响。本文采用了文献研究法和历史分析法两种研究方法。为读者深入了解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礼法制度提供参考。
 
一、引   言
 
  魏晋南北朝是一个较为动荡的时期,也是中国法律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在这一时期,儒家思想对法律制度的影响逐渐加强,成为当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种因素也影响了当时的法律制度。因此,本文选取魏晋南北朝时期为研究对象,探讨当时礼法制度的影响因素
 
 二、 正   文
 
  1.五礼制度化及制礼原则: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五礼制度与前朝不同的是它有一个逐渐丰富、形成的过程。
 
  较早记录“五礼”内容的是《周礼·春官》,书中说:“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祇,以禋祀祀昊天上帝”等,这些较早出现在文献记载的五礼体系,内容上与后世有许多的不同,而且它仅是一种儒家根据先秦的礼制提出的理论,并没有实践于国家的制礼作乐。《周礼》作于西汉初期,但整个汉朝制定礼仪的实践,并不是按照《周礼》中吉、凶、宾、军、嘉五礼的框架进行的。据《史记·礼书》记载,西汉建立之初,采用鲁儒高堂生所传《士礼》十七篇。至孝文帝时,鲁儒徐生因能演示士礼而被任命为礼官大夫。可见高堂生的《士礼》在西汉制礼实践中的重要地位。
 
  按照东汉郑玄的说法,《士礼》就是《仪礼》。但《士礼》的框架体系今天已不能详知,不过可以肯定:它不是《周礼》的五礼结构。因为《周礼》面世后,不久又被藏于秘府之中,“五家之儒莫得见焉。”五家之儒即高堂生、萧奋等五人,正是《士礼》的一脉传人。他们对《周礼》见都未见过,其礼仪的框架结构更不可能与《周礼》相同。再从《仪礼》及《礼记》的内容看,《仪礼》中许多内容都是记载士大夫的礼仪规定,有许多篇名甚至直接以士礼命名。《礼记》中也有自天子至士大夫一系列礼仪规定。如“天子龙衮,士玄衣纁裳。”而后仓等礼制的特点就是“推士礼而至于天子之说”,可见在西汉朝以《士礼》为主导地位的礼制体系与《仪礼》、《礼记》是同一类型的。
 
  东汉建武年间,鲁国薛人曹充“持庆氏礼。”庆氏即西汉后仓弟子庆普。曹充在光武帝时曾为博士,制定过封禅、郊祭等礼仪。曹充的儿子曹襃,汉章帝时被任为博士,拜为侍中。汉章帝章和元年正月,下诏让曹襃制定礼仪。曹襃所定冠婚吉凶制度也不是吉凶军宾嘉五礼架构,而是属于《礼记》冠、婚、丧、祭、乡、相见六礼体系。班固在论及当时礼仪制度的情况时说:“今学者不能昭见,但推士礼以及天子,”这样的礼仪制度,与西汉朝《士礼》礼制体系是衣钵相传的。
 
  曹襃所制《新礼》在汉和帝时曾被停用,这一方面是由于太尉张酺、尚书张敏等人的反对,另一方面恐怕也与其自身“说义又颇謬异”的缺陷有关。但是,《新礼》的被停用,并不意味着这种礼制体系已经退出历史舞台。和帝永元十三年,太常张奋上疏要求实行曹襃《新礼》,他说:“于礼制多信《礼记》,不从《周官》”,说明东汉时期制礼也不是依吉凶军宾嘉五礼体系。
 
  五礼体系被用于国家制礼实践中始于魏晋之际。《晋书·礼志》载:“及晋国建,文帝又命荀顗因魏代前事,撰为新礼…成百六十五篇,奏之。”何以见得这部长达165篇的新礼就是采用吉凶军宾嘉五礼体系呢?晋武帝太康初年,尚书郎挚虞对新礼所作的评论中有两点可以证实上述推断。一,他说“臣典校故太尉顗所撰《五礼》”,这里明确地指出荀顗所撰之礼为《五礼》。二,在评论新礼中的《丧服》礼时,挚虞提出修订“新礼”,以《礼记》作为被参采之书,亦可证新礼绝非《礼记》之体系。
 
  北朝五礼体系的建立在魏孝文帝太和年间。魏孝武帝永熙二年,录尚书长孙稚、太常卿祖莹上表说:“太祖道武皇帝应图受命…五礼未详”。从他们的上表中可知,北魏在孝文帝以前,一直处在“五礼未详”的阶段,直到魏孝文帝时进行的“王度惟新”才开始实行五礼制度。太和十四年,文明太后去世,孝文帝欲为其服三年之丧。许多人都反对他的做法,认为这样会影响祭祀之礼。把祭祀之礼称为吉礼,显然是五礼制度的做法。《北史·王肃传》:“自晋世丧乱…变成风俗”。太和十七年,王肃从南朝归魏,“肃明练旧事…咸自肃出。”此时距王俭所撰新五礼已将近十年,王肃所明练的“旧事”当为包括南齐新五礼在内的儒家传统经学,由此可知北朝的五礼体制在与南齐的新五礼融合以后更进一步趋向成熟。北齐后主时,又下诏让薛道衡与诸儒修订五礼。陈寅恪先生认为:“薛道衡等人所撰五礼,就是《隋书·经籍志》所著录的后齐仪注。”可见北朝五礼体系发展到北齐时也比较成熟了。
 
  2.总结五礼体系的发展过程: “五礼”的社会实践“礼者,体也,履也。”五礼的制度化并不是让“礼”束之高阁,而是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将其运用到实践中去。对于吉礼的实践。吉礼虽然条目很多,但主要针对的还是当时祭祀活动的礼仪。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祭祀活动很频繁,比如皇帝举行祭天、祭地等活动。将这些活动纳入到祭礼中正是从五礼制度形成后才开始的。国家的祭祀活动与加强中央集权是有着密切关系的,居于五礼之首。祭祀是封建国家的首要大事,晋代和魏孝文帝时期都将祭祀之礼称呼为吉礼。对于凶礼的实践。凶礼包含治丧、丧服等礼仪,也是五礼制度确立并实践的标志。凶礼作为五礼中十分重要的内容,往往与宗族观念等相联系,正因为如此颇受历朝历代统治者的重视。皇帝的凶礼仪节要寻访礼学专家的意见,要仔细核查有关凶礼执行的一切事宜。不仅如此,统治者还十分重视下层凶礼,并对下层凶礼进行帮助、督促且用武力加以约束并执行,若有不遵凶礼,便“如有不奉,加以纠绳”。
 
  魏晋南北朝时期,五礼是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中,显示其不成熟的特征。五礼制度直到萧梁时期才基本成熟,五礼制度的建设贯穿了萧梁朝代的始终。萧梁的五礼竟有八千多条,因而它作为一个庞大且丰富的制礼体系,从汉末三国的孕育到萧梁时期实现基本成熟,其各个时期所制定的礼仪规定等诸多方面都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但总体来说,此时期的礼仪制度都不可能抛弃以前的礼仪内容。
 
  前朝的礼对于魏晋南北朝时期来说是内涵丰富且具有较高权威的。因而需要坚持“师古”原则以制定出符合时代发展的礼仪。“师古”表现为:要正确阐释古人的意思,以免造成对于古礼的误解;在改订前朝制定的礼规时就从古礼中寻找依据;当在一些重大礼仪制度中,产生关于礼仪的分歧时,辩论双方均可从古礼中寻找支撑理论。
 
  3.“五礼”制度化的原因: “五礼”最终在魏晋之际形成制度,是有其深刻的学术原因。儒学内部的经文经学与古文经学的争论结果是古胜今。古文经学中不仅具有的经世致用的特点,而且它的文化学术底蕴深厚,兼具了实用性,更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礼学在诸多方面都适合用来维系当时的社会秩序,尤其是儒家思想提倡的忠孝观念使维护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石。
 
三、结   论
 
  本文通过对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历史文献进行梳理和分析,探讨了当时的礼法制度及其影响因素。得出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礼法制度包括婚姻、家庭等多个方面及儒家思想的影响,同时也受到政治、经济和文化因素的影响。三国两晋南北朝礼法结合的发展是因为对外经济文化往来更加频繁,这也为隋唐的统一和经济文化的繁荣奠定了基础,并且礼与法的结合也是中华法系最大的特点所在。
                        
          (文/宋耀霖 范雨昕)(编辑刘川波)
    相关阅读
    • 最新发布
    • 热议焦点
    推荐图文
    • 暂未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