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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发“封口费”堵群众上访

2012-03-02 15:12    来源:网友留言





  
河南省南召县非法拍卖国有资产损失千万 发封口费堵群众上访

    我是原南召县中心粮站职工,反映南召县政府非法拍卖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的情况。

  南召县2005年粮改期间,原中心粮站10余亩土地,在拍卖时,不依法拍卖,采用暗箱操作,缩短公告时间,把原公告价格暗降,(2006年1月19-1月23日16点)仅4天公告时间,当时拍卖法规定25天,买方仅交100万元(拍卖法规定250万元)保证金;南阳市鸿欣房地产公司(虚拟,实为南召县新世纪建筑公司)独家竞标(原来还有一家南阳市的公司被串标只好退出);原中心粮站无人参加,无权威机构评估,当时市值1000多万的房地产,仅评估449.21万元,又莫名其妙降为280万的起拍价,(又严重地违反国务院国有国有资产拍卖的规定)最终由南阳市鸿欣房地产公司拍得,实付250万元(严重违犯了“拍卖法”)。

  原中心粮站职工从2006开始一直上访,要求政府收回非法所得土地,重新依法拍卖该国有土地。县政府为此成立工作组无果,2008年12月1日上午在县政府会议室,左德山副县长给我们讲:通过几个局的调查,该宗土地拍卖过程违法,随后无下文。职工历时6年上访,现在该土地已升值2000多万元,政府为什么不收回重新拍卖呢?难道贫困的南召县不缺钱吗?

  县政府指派张副县长组织以群工部凌副部长为组长,粮食局等单位参加的工作组,为开发商疏通,开发商(原来曾动用黑社会人员打伤多人)拿出300万元补偿给上访人员作为收买,由凌部长组织并和部分职工签订协议,且亲自签字发给原中心粮站人员,发放的标准根据每人上访参与次数的多少从1—5万元不等,现已有部分原中心粮站职工领取。但我们大部分职工要求政府收回该违法土地。凌部长说:县政府没有让我管违法不违法,只让我为职工利益最大化(实际就是拿国有资产发放捂嘴费!)

  请问:县政府为什么不依法收回重新拍卖?是不是开发商给县政府领导输送了利益?如果没有,鄢县长为什么安排张副县长亲自为开发商违法疏通呢?我们大部分原中心粮站职工强烈要求政府收回该国有土地,重新依法拍卖,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我们迫切希望省委卢书记在百忙中过问此事,停止捂嘴费的发放!否则南召县政府就把国有资产挥霍了。可想而之,开发商如果是从拍卖市场合法拍来的土地,还需要给上访人员捂嘴钱吗?(网友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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