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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长葛大周污水处理厂工程被质疑

2015-04-28 18:12    来源:中国发展网





  
    由政府投资建设的河南长葛大周污水处理厂,开建前已经内定承包商,未招标先建设;建设时又违法转包;建成后政府未经决算和审计,以缓解财政压力为由,用政府会议纪要的形式将污水处理厂15年特许经营权来“抵扣” 承包商工程欠款。
 
    河南长葛大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韩姓副主任表示,大周污水处理厂的业主属于大周镇政府,其所有账目已经被长葛市纪委提走。
 
    开建前已经内定承包商 
 
    相关资料显示,大周镇污水处理厂位于长葛市大周镇赵明寰村东南角,项目投资3400余万,资金来源于中央专项节能减排资金和地方配套,业主单位为大周镇人民政府。
 
    2012年6月25日,河南省长葛市大周镇人民政府融资平台长葛市大周鑫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开向社会发布大周镇污水处理厂施工工程招标公告,寻求施工承建单位。
 
    2012年8月27日,大周镇污水处理厂公布施工工程中标结果,河南金山环保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中标(以下简称河南金山环保),中标价格为25835917.79元。
 
    根据知情人提供的大周镇污水处理厂施工合同显示,河南金山环保在投标之前就已经被“内定”该工程的承包商,早在招投标公告公布中标前两个多月已入场施工。
 
    中标方违法转包,中间差价巨大 
 
    事实上,“内定”的工程承包商河南金山环保并没有直接施工,而是将施工工程“转包”给郑州某建筑公司。
 
    在河南金山环保大周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部和郑州某建筑公司于2012年7月8日签订的承包合同中显示,其签订日期为2012年7月8日。该合同详细约定了河南金山环保将大周镇污水处理厂图纸中所有项目构筑物,建筑物(除综合楼外)施工图纸中所停含的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总施工承包给郑州某建筑公司,合同价格为800万元。双方又分别又于2013年11月和2014年6月,就现实中的建设问题,再次签订了两份补充合同。
 
    值得关注的是,污水处理厂综合楼为一座四层建筑,造价约300万,而河南金山环保中标总造价25835917.79元与“转包造价”相距甚大,其中奥秘我们不得而知。
 
    多名业内人士指出,污水处理厂施工难度不大,一般的建筑企业都能胜任,利润一般不高,但建筑业潜规则多,尤其是政府工程,这一块利润不好评价,也不敢评价。

(河南金山环保公司和郑州某建筑公司签订的“转包”合同)
 
    为缓解压力政府将污水处理厂经营权抵给承包方
 
    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谁来运营管理呢?
 
    根据国家《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各地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性方式选择符合要求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单位,并采取特许经营、委托运营等多种服务方式。
 
    诡异的是,大周污水处理厂的经营权却是通过政府会议纪要确定的。
 
    根据知情人士提供的资料显示:2014年2月25日上午,长葛市委市政府领导在综合办公楼638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确定:鉴于大周镇污水处理厂已基本完工,但尚有1000多万元的资金缺口的实际情况,为缓解财政压力,原则同意大周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模式调整为TOT(移交-经营-移交)模式,即大周镇政府对污水处理厂所有权不变,承包方先期将污水处理厂移交给镇政府,后由镇政府授权承包方污水处理厂15年特许经营权,期满后无偿移交大周镇政府。期满移交时污水处理厂必须资产完整、运转正常。
 
    该次会议纪要还显示,由市政府领导牵头,审计局、财政局负责,抓紧对工程进行投资决算。市政府授权大周镇政府与承包方签订协议,协议内容由市政府领导及法制办负责把关。
 
    最终河南省绿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获得大周镇污水处理厂15年的运营权,按照日处理5000吨、每吨1元的价格计算污水处理费;日处理量超过7000吨时,重新研究、调整污水处理费价格。
 
    据了解,河南金山环保之所以能够中标,与一名叫盛现伟的本地商人有关,是盛现伟用其资质通过运作“挂靠”中的标。
 
    工商资料显示,盛现伟是河南省绿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14日,晚于“转包”合同的签订日期2012年7月8日。也就是说,此时的盛现伟已经是“手托两家”(金山环保和绿阳环保)的实际控制人,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会出现绿阳环保获得污水处理厂运营权的真正原因。
责任编辑:理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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