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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博爱一中:无证建设教师集资房 监管部门称“县重点工程”

2013-09-03 09:38    来源:企业党建参考报





  

博爱县一中教师公寓楼效果图

博爱县一中教师公寓楼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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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一中违规建设的集资住房

  日前,本报接到河南省博爱县群众举报,称博爱县一中违规建设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的集资房,且没有办理国土、规划、建设施工审批相关手续。当地群众称曾多次举报,政府监管部门装聋作哑,对其违法违规行为置若罔闻。记者通过调查发现,这一名为“博爱县第一中学教师公寓楼”的违法违规集资房项目,竟然还获得了博爱县发改委的批准,并跻身为博爱县政府的重点工程。

  顶风违规集资建房

  根据举报者的反映,记者在网上查询有关博爱县第一中学教师公寓楼项目信息。通过查询,记者在网上发现了博爱县第一中学教师公寓楼项目招标公告。公告的招标编号为“HNDF【2012】001号”,招标业主单位为博爱县第一中学,招标代理单位为河南德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内容显示,公寓楼共7栋,300余户,每户建筑面积在100平米左右,建筑总面积约30000平方米,总投资大约在4500万元左右。

  据这份招标文件显示,博爱一中教师公寓楼项目已经博爱县发改委博发改〔2011〕80号文件和县教育局博教发〔2011〕5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无房教职工进行集资。

  这一正式的招标文件已经确凿无疑昭示了博爱县第一中学教师公寓楼为集资房项目的事实。

  违规集资房已经封顶

  8月1日,记者前往博爱县调查这一集资房事件。在当地知情者的指引下,记者寻觅到了位于博爱县发展大道和团结路交叉口一处建筑工地。记者在现场发现四栋高六层的建筑已封顶。现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工地所建的楼盘是博爱县一中的教师集资房,已经建了四栋楼,高六层,前面两栋楼各有4个单元,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左右,后面两栋楼各有2个单元,单套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共计144套房,单价大约1200元-1500元每平方米不等。目前,主体都已经封顶,现在正在做外墙保温。

  随后,记者从工程项目部一名工作人员那里也证实了这一情况。据他透露,正在建设的博爱县一中职工住宅楼项目,在2012年10月开工建设,计划2013年底交房。

  记者在工地院内的一堵围墙上发现了工程项目规划效果图,该工程位于发展大道与团结路交叉口新一中范围,一期工程四栋,地下一层,地上六层,总建筑面积17940平方米,建筑高度18.6米,使用年限为50年。工程名称为博爱一中教师公寓,建设单位为博爱一中等相关内容。

  集资房无证建设遭罚  政府出面协调

  记者前往博爱县国土资源局,对群众反映的博爱一中无证违规建设职工集资住房一事作进一步采访。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在向领导请示之后告诉记者,由于主管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领导都不在,暂时不能就相关问题接受采访。

  博爱县规划局的负责人说,记者如要采访博爱县一中教师公寓楼的规划情况, 必须由博爱县委宣传部的同志陪同,或者出示宣传部开具的介绍信才能查阅相关资料。

  随后,记者前往博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相关情况。记者说明采访缘由之后,建管科的赵科长告诉记者,博爱县一中教师公寓楼因没有土地、规划相关手续,因此住建局无法为其办理建设施工手续。

  但是,在没有获得有关许可证的情况下,博爱县第一中学教师公寓楼这一违法违规的集资房项目贸然开工。

  据博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的赵科长告诉记者,2013年1月18日住建局给博爱县一中下达了停止违法施工通知书,还在5月9日下达行政处罚听证书,5月13日下达处罚决定书罚款3万元。由于博爱一中教师公寓是博爱县政府的重点项目,罚款至今没有缴纳,有关领导正在协调。

  博爱县一中公然对抗停建令

  2006年8月,建设部、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通知,严禁党政机关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

  在这种背景下,为何博爱一中教师公寓楼项目这一集资房项目能够公然对抗国家的政策粉墨登场?作为政府部门,博爱县发改委在明知国家的相关政策的情况下,违抗法规,公然批准这一集资房项目?这背后有什么蹊跷?

  本报将这一违规集资房的有关情况反映给博爱县政府有关部门,截至发稿未收到博爱县有关方面的任何答复。本报将会继续关注这一事件,进行深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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