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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亿张银行卡安全危机呼唤加快立法步伐

2012-09-17 11:01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最近工商银行免费为符合要求的磁条卡更换芯片卡一事受到普遍关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12年第一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截至第一季度末,全国累计发行银行卡31.02亿张。在银行卡与日俱增的同时,因银行卡而引发的民事纠纷甚至刑事犯罪也屡见不鲜。如何遏制银行卡犯罪?如何在持卡人和发卡人之间寻求利益平衡,合理界定各方的责任比例,达到既维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又兼顾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的目的?这些问题对相关部门是个考验。

  □视点关注 

  法制网记者杜晓 通讯员陈有根 实习生唐瑶瑶

  “卡”还在兜里,“银子”却没了——近年来,盗刷银行卡的行为愈演愈烈,令许多人心惊肉跳。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盗刷银行卡背后往往是有组织的团伙犯罪,要破解这一难题,除了加强执法严厉打击外,银行业也需要全力配合和应对。

  盗刷银行卡形成“流水作业”

  河南省洛阳市居民黎某曾向洛阳市公安局举报称,自己的信用卡被洛阳另一家银行所发的户名为“洛阳瀍河区某装饰商行”的商户冒用。随后,办案人员立即对该商户调查,发现该商户的经营场所只有门面,没有进行实质性经营。办案人员在对其明细账查询时发现,在最近十天内共交易95笔,金额达1445516.19元,并发现同一卡在同一天内有多笔刷卡现象。根据中国银联发来银行卡风险提示,办案人员认为该商户涉嫌从事银行卡套现犯罪嫌疑。

  在经过数月的忙碌后,此案已于近日审结,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此案的前因后果。

  经查,叶某经人介绍结识了一家夜总会的负责人张某。两人相识之后,叶某向张某展示了一个两三公分厚、长一指、宽一指余的“小玩意”,张某也第一次见识了被形容得神乎其神的“信用卡读卡器”,运用读卡器可以盗取信用卡信息,并复制一张相同的卡,进而盗刷。

  叶某教会张某使用“信用卡读卡器”后许诺:一条信息2000元,或者按20%提成,两种取酬方法任选,张某沉默片刻同意提成取酬。此后,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只要消费者信用卡没有密码,他便用读卡器盗取信息复制信用卡。

  在组织人手盗取了客户信息后,叶某又安排专人提供了某行洛阳瀍河某装饰商行POS机一台。此后,叶某一边在POS机上盗刷信用卡,一边安排其他人手在杭州、厦门等地的ATM机上利用复制的信用卡取现。

  不仅是信用卡,近年来银行卡已经成为我国居民个人使用最频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银行卡的安全问题也是备受关注。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05年以来,银行卡诈骗犯罪的立案数量年均增长50%以上,在2011年,已经超过了1万起。

  在广东省高院前不久召开的克隆卡民事纠纷法律问题座谈会上,广东省高院相关负责人透露,2011年广东省因银行卡疑似被克隆而向人民银行投诉的数量是2010年的近9倍。今年1月到7月,全省法院新收信用卡民事纠纷案件就高达13096件,同比增长17.30%。其中,因克隆卡而引起的纠纷上升最快。

  在盗刷银行卡犯罪背后,往往是多人共同实施的有组织犯罪。

  据报道,浙江警方近日经过缜密调查后,查获一个庞大的银行卡复制伪造盗刷团伙。据查,这一团伙分工明确,形成了一个盗刷银行卡的链条,同时,这个团伙的技术手段十分智能化。酒店的服务员在客人刷卡时趁机用自带的读卡器盗取银行卡信息,并偷偷记下银行卡密码。窃取成功后,他们把银行卡密码和读卡器一起转给另一个人,制作伪卡。

  “本案的涉案人就源自多个省地,他们从犯罪预谋到犯罪成功实施,形成分工严密、相互配合的‘流水作业’的信用卡诈骗犯罪链。”业内人士分析说。

  POS机花钱即购暴露管理漏洞

  银行卡频频被盗刷的背后,暴露出了当前金融生态系统许多环节所隐藏的问题。

  “POS机具本属银行业严管的器具,其申请手续也较为复杂,而且银联负有核准权、安装权,可说关卡重重,手续繁杂,但不法分子却花钱即购,成为地地道道的‘一手交钱、一手提货’的市场交易。”洛阳市西工法院的工作人员说。

  据西工法院工作人员介绍,早在2006年3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专门下发了《关于防范信用卡风险相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的规定:收单机构应在完成与特约商户的签约后,再布放机具。对于特约商户提出的新增、更换、维护POS机具的要求,应履行必要的核实程序,以避免违法分子冒充商户人员利用POS机具进行诈骗。“由此可见,收单机构与商户完成签约是布放POS机具的前提要件,但本案不法分子则是轻点鼠标网购所得,POS机具的管理乱象由此可见一斑。”

  此外,ATM机的管理也遭到了质疑。

  “ATM机之所以能成为不法分子的‘现代摇钱树’,是因为银行对ATM机的管理处于失控状态,不法分子之所以利用夜间作案,是因为ATM机夜间盗取如入无人之境。活生生的犯罪事实向银行业敲响警钟,ATM机的夜间管理亟待加强。因而,银行ATM机不能‘一安了之’,而应专门组成巡逻小分队,强化夜间对ATM机的巡逻,以此震慑犯罪。”业内人士建议。

  而就银行卡本身而言,也存在很大的问题。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告诉记者:“就现在的磁条来说,只要我有一个读卡机,就可以将你卡内的个人信息复制下来制造伪卡,我再有你的密码的话,我就可以盗刷。”

  “现在国际潮流是以芯片卡替代磁条卡,将信息内置。这个时候即便不法分子拿到卡,或者有人捡到卡,对于芯片卡来说,也很难复制里边到底有什么信息。”郭田勇说。

  据一家大型国有银行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与磁条银行卡相比,芯片银行卡内敏感数据难以被复制,安全系数更高,但是造价也比较昂贵,制作成本也是磁条卡的5倍左右。目前,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主要使用的是芯片卡,但在我国使用中的银行卡90%还是磁条卡,计划安全系数更高的芯片卡已是当务之急,近年来各大商业银行开始陆续推广芯片卡,但是发行量不大,主要原因是使用芯片卡成本比较高,再加上相关设备的升级比较缓慢,因此推广的成效不大。目前我国的银行卡已超过20亿张,绝大部分是磁条卡,如果全部换成芯片卡,成本将超过两百亿元,这对银行来说的确是一项不小的支出。

  记者又从中国银联的工作人员那里了解到,目前全国发行的银行卡约有31亿张,一张IC卡制作成本30元左右。即使一半是“休眠卡”持卡人自动放弃,也涉及费用五六百亿元。而且按照国家规定,换卡是不能收工本费的,这笔费用将由银行承担。

  加快产业立法破解银行卡乱象

  记者了解到,目前只有少数国有银行推出芯片卡,大部分市民仍使用磁条卡。在复制盗刷银行卡已经有组织化规模化的今天,银行所应承担的责任已经被人们所意识到。

  “从情理上看,银行卡的安全问题是银行业务服务中的漏洞,银行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就如同生产厂商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一样,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隐患,就该担责。”洛阳市西工区法院的工作人员说。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银行作为金融服务单位,明知道这种卡是有安全隐患、安全缺陷的,由于成本的问题,不愿意去消除这种缺陷,给金融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不仅要承担一般的赔偿责任,还应该根据侵权责任法,进行惩罚性的赔偿。

  中国银联的一位负责人对此解释称,国内99%的POS的终端都可以受理芯片卡。目前不少银行会发行过渡性的磁条和芯片都具有的合一卡片。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银行卡磁条还是被复制盗刷了,那么追究责任时会按照“风险转移政策”。因为芯片磁条合一的卡片必须强制要求刷芯片,如果商户没有给持卡人刷芯片,那么盗刷的风险将会由商户全部负担;若是银行ATM终端无法使用芯片,那么风险要求全部由银行负担。

  “银监会应当进一步更新当前的信用卡管理办法,细化对消费者的权益的安全保护措施。在银监会出台更加细致的措施之前,各大发卡行有义务尊重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政策措施同时推进保障消费者的用卡安全,这是银行对消费者承担的最大社会责任,如果用卡安全得不到保障,信用卡市场必然萎缩,这一点很重要。”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对记者说,不法分子能够掌握复制磁条信息的技术,说明银行也一定有手段能够提高防范的技术水准,升级磁条,换保密更好的芯片。态度决定一切,是否把消费者当成自己的衣食父母,是否切身地考虑消费者的实际利益,这是银行最需要端正的态度。这不仅是社会责任的问题,而且也是振兴市场的方略,只有让消费者有安全感,才能对发卡行有信心,不然信用卡市场早晚会死掉。

  多名审理过此类案件的法官则向记者建议,从我国立法层面上看,至今没有一部专门针对银行信用卡的法律,仅有几部管理办法和条例,还不得不套用刑法在内的其他法律条文。因而,时下的金融业存在银行卡发展快而立法滞后的矛盾。从国外银行卡发展情况看,产业立法是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和保证。因此,面对时下银行卡混乱的状况,一个亟待破解的问题是加快立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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