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万户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多数主要从事民间借贷
2012-06-27 10:03 来源:中国政府网

但是,近年来融资性担保机构增加过快、数量过多,监管基础薄弱等问题仍较为突出。有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挪用或占用客户保证金和客户贷款,将客户保证金存放在关联企业,作为账外资金用于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缴纳保证金或从事委托贷款、高风险投资等活动。近期发生的中担、华鼎、创富风险事件,主要就是因为担保机构在账外挪用客户保证金或利用关联企业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用于高息放贷和高风险投资,导致资金链断裂形成较大风险损失。
非融资性担保机构目前没有纳入监管体系,直接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或其他注册登记即可成立。据统计,截至2011年末,全国共登记非融资性担保机构约1.38万户,除少数专业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机构,主要经营工程履约担保、投标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担保业务外,其余大部分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打着“担保”旗号不经营担保业务,主要从事民间借贷等活动,形成较大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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