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提高工业园区准入门槛
2011-12-21 16:20 来源:

扬州市政府近日发出通知,提高工业园区项目的准入门槛。今后投资低于200万元/亩的项目一律免入省级以上开发区。
《通知》规定,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投资强度和注册资金分别不低于200万元/亩和80万元/亩、150万元/亩和60万元/亩;省级以上开发区投资规模小于2000万元、工业集中区小于1000万元的工业项目不予单独供地。根据要求,轻工、电子、食品、医药等行业厂房及标准厂房必须在3层以上,鼓励少占地,向空中、地下发展。对多层厂房建设,第3层及以上的部分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凡利用原有单层厂房翻建3层以上厂房的,不再增收地价款和基础设施配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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