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天 北京报道)为庆祝新中国建国70周年,日前,文化和旅游部东方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所辖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院民族文化艺术发展委员会下发通知,决定开展“全国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和产业示范基地评选活动”,并分别进行“民族文化艺术特约研究员、民族文化艺术传承人(师)、民族文化艺术品鉴员(师)”和“中国民族文化艺术产业示范基地百强”的推荐和评选工作,同时还将陆续进行“中国民族文化艺术产业联盟”、“中国民族文化艺术发展论坛”、“中华民族之花艺术团”、“新主播才艺展—新主播星光秀”及系列网剧、微电影和院线电影的筹拍工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指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汲取中国智慧、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不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创造中华文化新辉煌。不仅要大力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而且要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
200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指出,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漫长的岁月中,中华民族创造了丰富多彩、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与此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中国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许多问题,形势严峻,不容乐观。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中国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保护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连结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前提。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的指示要求,文化和旅游部东方华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所辖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院民族文化艺术发展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全国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和产业示范基地评选”活动,并分别进行“民族文化艺术特约研究员、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师)、民族文化艺术品鉴员(师)”的推荐和评选工作,同时还将陆续进行“新主播民族文化艺术人才系列展示”和“中国民族文化艺术产业示范基地百强”的考核和认定工作。为更好开展此项工作特成立“全国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和产业示范基地评选活动组委会”,下设专家委员会、评委会秘书处和办公室。本项活动由北京星浩云天国际文化艺术中心独家负责承办,由企校中国组委会、新华卫视、今日讯点、CCTV中国星光影视城等有关单位协办。
据“全国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和产业示范基地评选活动”组委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陈胜祥介绍,本次活动将采用以下评选办法:参与选评人员,根据所处行业和文化艺术类别进行分类申报,所有民族文化艺术特约研究员、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师)和民族文化艺术品鉴员(师)的选评资料均需报送选评委员会秘书处,经中国民族文化网公示和专家委员会评议,符合选评条件和标准方可发放证书和牌匾;“中国民族文化艺术产业示范基地百强”的评选工作,是在各单位推荐和网上公示后,专家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委员会2011年1月14日发布的《民族民俗旅游示范区认定》的相关规定及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有关规定进行评议认定后颁发牌匾和证书。“新主播才艺展-新主播星光秀”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报名,择优选拔后在全国各地的民族文化艺术产业示范基地进行,并将在CCTV中国星光影视基地进行统一录播并颁发证书。目前全国各省、市分组委会组建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责编:鑫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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