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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将于5月初审

2011-12-21 16:20    来源:





  
信息关键字:经济



    河北省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地方立法活动加快。今天从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2008年立法计划工作会议上获悉,包括3部节能减排和环保法规在内的7部地方性法规审议时间已初步确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长瑞、副省长张和出席会议并讲话。秘书长赵曙光主持会议。

    按照有关立法计划,《河北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于5月初审,9月二审;《河北省建筑节能条例》于7月、11月初审、二审。此外,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审议《河北省奶业条例》、《河北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河北省就业促进条例》和《河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等4部法规。此外,9件立法调研项目、批准3件较大市和民族自治县的立法项目,也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

    宋长瑞指出,今年立法计划中所列的立法项目都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项目。各有关单位务必要提高执行立法计划的自觉性,建立健全立法责任制,切实做到“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要坚持科学立法,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硬功,切实增强地方性法规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以更好地发挥地方性法规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作用。要坚持民主立法,在广泛听取意见中集中民智,使制定的法规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和实践基础,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张和就全面做好今年省政府立法工作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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