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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可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2013-09-29 11:27    来源: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北京9月28日电(记者丁静)北京市教委28日发布,继2013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可以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后,从2014年逐步放开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根据《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非京籍”考生参加高职招考的申请条件包括: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6年(不含补缴);随迁子女具有北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高中阶段教育3年学习年限。

    据介绍,随迁子女考生必须通过报名资格申请、审核,网上报名及报名资格现场确认等环节才可以参加2014年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

    第一步是网上申请。申请时间为2013年10月11日至14日。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edu.cn或www.bjeea.cn),提交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其次是提交随迁子女父母的证明材料,包括在京居住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明、职业证明。这些材料需于2013年10月12日至16日提交至随迁子女学籍所在学校。证明材料将接受审核,随迁子女收到资格审查合格的书面通知后,才可以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的时间是2013年11月17日至20日。完成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的考生还需要到学籍所在学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完成报名。

    据介绍,非京籍考生可以报考所有在京招生的高职院校。通过资格审核的随迁子女考生在高职录取时享受和京籍考生一样的加分政策,采用同一录取分数线。

    北京市于2012年底制定出台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方案提出要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制度,抓紧研究出台与之相挂钩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具体实施办法。在实施办法出台之前和出台后三年内,实行过渡措施。允许2013年随迁子女在京参加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从2014年逐步放开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不仅是一项教育改革,也是一项涉及就业、住房、社保、公共服务、人口管理等诸多方面的综合改革,需逐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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