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国情民生 >

  

工商总局:即将过期食品须作醒目提示

2012-01-28 11:29    来源:工商总局





  

核心提示:1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部门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即将过期食品应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依法处置或销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期要求各地工商部门,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部门,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来源正规可靠、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切实把好食品的进货关;监督食品经营者定期检查食品的进、销、存质量安全情况,切实把好食品的销售关;监督食品经营者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依法处置或销毁,切实把好食品的退市关。

    • 最新发布
    • 热议焦点
    推荐图文
    • 暂未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