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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宽进”之后对监管提出更高要求

2013-10-29 09:51    来源: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 杜宇)根据最新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将紧锣密鼓大力推进。对此,工商总局28日表示,对工商部门而言,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不是监管职责的弱化,而是对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据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要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一是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市场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二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三是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这位负责人表示,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主要在于放宽工商登记条件后,如何加强对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监督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据介绍,工商总局将采取4项举措进一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一是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积极探索,积累经验,为商事登记改革稳步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实行宽进严管。认真落实“宽进”要求,放宽工商登记条件,建立便捷平等的市场准入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转变监管理念、厘清监管职责、规范监管行为、夯实监管基础,努力在推动“宽进”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工作,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发展环境。

    三是要加快构建服务型工商,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实现共同治理、共担责任。

    四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把工商职能切实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

评论:乐见更多“实招”激发活力

    新华社海口10月28日电(记者 伍鲲鹏)国务院日前专门召开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推出“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的登记条件”等多项措施引起各方强烈反应。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的放宽,无疑将大大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被公认为激发经济活力的“实招”和简政放权的“硬动作”。

    市场准入门槛过高,一直是困扰着国内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一道难题。尽管中央、国务院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社会创新和自主创业,并专门制定“促进非公经济发展36条”,但民营经济遭遇的“弹簧门”“玻璃门”“旋转门”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工商登记“零门槛”,看似细小具体,却对企业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意义重大。

    小微企业被誉为经济运行的“毛细血管”。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也是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此次改革将在原有鼓励刺激企业发展和投资政策的基础上,用人人创业的制度土壤激活我国经济的活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的又一重要举措,此次改革还体现了我国政府管理方式的变革。工商部门对市场的直接干预职能有所弱化,更多承担市场管理和宏观调控功能,将部分权力下放给市场,从仲裁者的角度监管市场,从而推动其职能的根本转变。

    必须看到,市场准入的放开是一种进步,更是一种压力。让更多参与者进入市场,实际上给工商等管理部门带来了更高监管要求。唯有升级监管水平,提高监管效能,不断探索出管理的新模式,才能真正为企业发展提供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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