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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私卖数亿元“保命资产”开绿灯?

2012-01-04 12:10    来源:新华网





  
                                                       广东鹤山:谁为私卖数亿元“保命资产”开绿灯?

            新华网广州12月31日电(记者梁钢华)失地农民的数亿元“保命资产”,仅凭当地有关领导“打招呼”、村干部“研究决定”、镇街办事处主任“同意处置”,就被私自低价变卖,数千名群众不知情。最近,这起发生在广东鹤山市的“权力买卖”,因群众举报被戳穿。

    谁为私卖“保命资产”开绿灯?围绕一系列疑问,“新华视点”记者追踪调查。

    “下蛋的母鸡”被私卖 失地农民“不知情”

    在广东江门市所属的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中东西村,因为大部分土地被征用,当地政府要求开发商配套建设沿街商铺和标准厂房,置换给村集体,为失地农民养一群“下蛋的母鸡”,作为今后的生活保障。

    但让4400多名村民没想到的是,他们赖以生存的“保命资产”,却被当地个别干部“合谋”变卖,从中渔利。企图侵吞这批集体资产的,首先是村支书兼村主任冯维根。

    “大家获知情况后,多次向上级政府举报、投诉,表示强烈抗议。”冯其柏等村民说,但因为冯维根等干部暗箱操作,长时间未引起重视。

    接到群众举报后,记者曾询问冯维根。他承认“村里商铺已卖掉了三分之二”。据冯德洪等村民估算,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沿街商铺,市值超过5亿元,但实际入账却只有6000万元。中间的“巨额价差”究竟是被恶意“低价贱卖”,还是被人侵吞,不得而知。

    冯维根辩称,当时变卖这些集体资产时,“由几十名村民代表同意”。

    但接受记者采访的村民均否认知情。他们表示,“卖掉集体资产,完全是少数村干部的秘密行动。”

    村民冯柏昭说:“这么大的事,根本没有召开村民大会讨论,没有得到村民大会授权,也没有评估和合法拍卖。”

    据鹤山市民政局副局长刘锦棠介绍,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需经多数村民讨论通过,“中东西村没走这一程序,涉嫌违法,变卖行为当属无效”。 上级领导“打招呼” 村镇干部“盖公章”

    记者调查发现,私卖村民“保命资产”的报批手续疑点重重,但在经过市、镇两级政府的审核过程中却“一路绿灯”,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

    住建部门是物业房产交易过户的最后一道关。“我们审批主要认两个公章,一个是物业原权属方村委会申请出售的公章,一个是镇街办事处同意处置盖的公章。”鹤山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说。

    当被问及“为何过户时不要求提供村民集体同意的手续”时,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问题出在“体制滞后”上:我国对村级集体资产过户的条件并没有明确规定。鹤山市的做法是,“如果镇街办事处同意,就给予办理,不必有村民集体签名”。

    那么,变卖“保命资产”的两个公章,又是怎样盖上的?

    鹤山市住建局提供了一份题为“中东西村委会关于要求处置房地产物业的请示”,上面写着:“经我村委会研究,拟将权属我村委会的房地产物业进行处置,处置物业情况详见附表。”下面盖有村委会的公章。在左下方有“同意处置”四个字,盖的是“沙坪办事处”公章。

    这显示,两行字的“请示”,加上四个字的“同意处置”,就成了变卖几千名村民数亿元“保命资产”的“法定”手续。

    “以村委会研究决定的形式申请处置集体资产,是越权的荒唐行为。”暨南大学教授喻季欣说:“不仅村委会决定不能代替大多数村民的决定,村委会的公章也不能代替大多数村民签名。”

    对此,冯柏昭等村民说:“村务公章就在冯维根手里,他还不想盖就盖?问题是上级领导为什么轻易批准?”

    “公章是我同意街道党政办公室盖的,‘同意处置’四个字是他们代写的。主要是当时工作疏忽造成,没有认真核对有关细节。”面对群众质疑,沙坪街道办事处主任麦少怀如是说。

    这位麦主任还解释说,为这事,当时有上级领导“打招呼”,不好违命。“具体是哪个领导,不方便告知”。

    鹤山市政府一位知情干部透露,审核环节形同虚设的背后,是冯维根等人在当地“人脉深厚”,其亲友十几年来长期担任江门、鹤山两市纪检部门的要职。

    “当地还有干部长期把冯维根当成‘幕后财源’。”冯锡超等村民说,这次冯维根等人私卖集体资产,一些干部就是“实际的买家”。

    但据记者了解,该村大部分集体物业资产已“合法”易主。鹤山市住建局提供的《查询结果通知书》显示,已有300多个原权属中东西村的商铺被交易过户。最近一宗过户手续,发生在2011年11月21日。

    因为数亿元“保命资产”被私卖,不少村民担心未来生计。“土地没了,集体资产的收入也没了,今后大家靠什么生活?怎么养老?”
  上级领导“打招呼” 村镇干部“盖公章”

    记者调查发现,私卖村民“保命资产”的报批手续疑点重重,但在经过市、镇两级政府的审核过程中却“一路绿灯”,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

    住建部门是物业房产交易过户的最后一道关。“我们审批主要认两个公章,一个是物业原权属方村委会申请出售的公章,一个是镇街办事处同意处置盖的公章。”鹤山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说。

    当被问及“为何过户时不要求提供村民集体同意的手续”时,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问题出在“体制滞后”上:我国对村级集体资产过户的条件并没有明确规定。鹤山市的做法是,“如果镇街办事处同意,就给予办理,不必有村民集体签名”。

    那么,变卖“保命资产”的两个公章,又是怎样盖上的?

    鹤山市住建局提供了一份题为“中东西村委会关于要求处置房地产物业的请示”,上面写着:“经我村委会研究,拟将权属我村委会的房地产物业进行处置,处置物业情况详见附表。”下面盖有村委会的公章。在左下方有“同意处置”四个字,盖的是“沙坪办事处”公章。

    这显示,两行字的“请示”,加上四个字的“同意处置”,就成了变卖几千名村民数亿元“保命资产”的“法定”手续。

    “以村委会研究决定的形式申请处置集体资产,是越权的荒唐行为。”暨南大学教授喻季欣说:“不仅村委会决定不能代替大多数村民的决定,村委会的公章也不能代替大多数村民签名。”

    对此,冯柏昭等村民说:“村务公章就在冯维根手里,他还不想盖就盖?问题是上级领导为什么轻易批准?”

    “公章是我同意街道党政办公室盖的,‘同意处置’四个字是他们代写的。主要是当时工作疏忽造成,没有认真核对有关细节。”面对群众质疑,沙坪街道办事处主任麦少怀如是说。

    这位麦主任还解释说,为这事,当时有上级领导“打招呼”,不好违命。“具体是哪个领导,不方便告知”。

    鹤山市政府一位知情干部透露,审核环节形同虚设的背后,是冯维根等人在当地“人脉深厚”,其亲友十几年来长期担任江门、鹤山两市纪检部门的要职。

    “当地还有干部长期把冯维根当成‘幕后财源’。”冯锡超等村民说,这次冯维根等人私卖集体资产,一些干部就是“实际的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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