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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情网理事会邀请函

2013-06-15 13:17    来源:中国国情网





  
 中国国情网理事会邀请函
 
 
各有关单位:

    《中国国情网(www.china1cn.com)》是经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国家信息产业管理部门及工商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国家级网站。中国国情网依托自有的社会资源和信息资源优势,突出权威性、体现科学性、强化互动性、展示多样性。以《中国国情网》平台开展网刊、图书、展会等多层次社会活动及公益活动。《中国国情网》向中国及世界提供准确、重要的时政、经济、文化和商务等信息服务。

    《中国国情网》经过前期的调整、筹备和优化资源,已发展成成熟的国家级信息发布可经营性网站。为适应国内与国际互联网市场的飞速发展,《中国国情网》持续完善和调整版面及信息发布内容和形式,持续学习、创新与进步,着力增强并拓展交流合作,努力为地方中心、专业栏目,搭建好沟通和良性互动的信息平台,并热忱欢迎全国各地的政府机构、社会团体、文化传媒、企业单位和海外关心支持中国和谐发展的社团、商会、协会及爱国人士与我们携手合作,共享资源,共同发展。为企业常青加码、为超越成功充电、为追求卓越加速。经研究决定:《中国国情网》已于2011年成立了中国国情网理事会,理事会将更好的服务于国家、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企业。

    理事会宗旨是:让中国走向世界、让世界了解中国。

    理事会目标是:以网络媒体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以发展中国特色为纽带;促进企业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为更好地做好理事会各项工作,密切与各单位的联系与交流,促进各地区、各行业交流,我网面向全国各企业单位招募理事会员单位。现诚邀贵单位参加,以共同促进我国党建事业的全面发展。

中国国情网董事会
2012年2月
 
 
附件1:中国国情网理事会员单位的权利

附件2:中国国情网理事会员单位的义务

附件3:中国国情网理事会员单位的会费

附件4:中国国情网理事会员单位登记表
 
 
一、中国国情网理事会员单位的权利
(一)理事单位权利

    1、理事单位可悬挂由《中国国情网》理事会颁发的“中国国情网理事会理事单位”牌匾一块,享有对中国国情网的评议权、建议权和活动的参与权。

    2、理事单位可在《中国国情网》上刊发理事单位稿件,在《中国国情网》上开辟理事单位专题页面。

    3、理事单位在《中国国情网》网站上开设理事会成员单位专栏,随时发布成员单位的工作动态和相关信息,同时理事单位可在《中国国情网》上开展各种自身所需的信息交流和信息发布活动。

    4、理事单位可在《中国国情网》上刊登理事单位负责人的人物专访。

    5、理事单位享有免费自由浏览和下载本网站数据库资料,并可根据理事单位要求,在指定区域自行上传信息资料。

    6、每年定期召开理事会的工作会议及相关专题研讨会,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帮助成员单位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疑点问题。

    7、在国家重大时政新闻报道中优先刊发理事单位寄语、献辞、形象宣传等内容。

    8、理事单位可利用《中国国情网》理事单位的名义进行自身合法宣传。

    9、《中国国情网》帮助理事单位介绍、联络全国主流媒体、知名网站、广播电视等新闻机构,充分宣传报道理事单位的成果,提升理事单位在国内外的知名度。

(二)常务理事单位权利

    1、享受理事单位第一至九款规定之所有权利,并颁发常务理事单位牌匾及证书。

    2、常务理事单位可利用《中国国情网》常务理事的名义进行合法宣传。

    3、成为《中国国情网》地方频道合作单位,在地方频道首页开设专题页面。

    4、邀请常务理事单位法人及主要负责人参加《中国国情网》理事会年会,就有关热点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

    5、每年在《中国国情网》国情视窗栏目发布会员单位重大活动图片。

    6、在《中国国情网》首页或相关专业频道开辟专题宣传。

    7、可根据单位的特殊纪念日(如市庆、厂庆、股票上市、新产品投放……)等要求在网上进行适当宣传报道。

    8、《中国国情网》协助常务理事单位与在京有关机关、企业、科研及其他相关单位的联系与合作,并帮助常务理事单位办理来京的其他事宜。

    9、协助常务理事单位组织小规模高层联谊会

(三)副理事长单位权利

    1、享受常务理事单位第一至九款规定之所有权利,并颁发副理事长单位牌匾及证书。

    2、副理事长单位利用《中国国情网》理事会“副理事长”名义进行合法的宣传。

    3、积极推荐副理事长(长年副理事长)单位的先进事迹、突出成就、研究成果,入选国家级书刊、画册、文集、出版专著、理事等丛书。

    4、组织中央有关部委领导组成专题调研小组对副理事长单位发展情况进行调研走访,在调研走访的基础上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5、协助理事长单位向中央有关部门申请相关课题研究,对理事长单位进行专题研究,并在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撰写调研报告,相关报告上报中央有关部门。

(四)长年副理事长单位权利

    1、享受副理事长第一至五款规定之所有权利,并颁发长年副理事长单位牌匾及证书。

    2、其它权利双方面议。


二、中国国情网理事会员单位的义务

    1、承认理事会章程,及时提供各种交流及宣传资料,并自觉维护理事会的声誉,为理事会的发展献计献策。

    2、积极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讨论业界焦点、热点问题,共商促进国情事业发展大计。

    3、为了保障理事会各项活动开展,各理事会成员单位应提供必要的产品与信息支持,实现对理事会内其他单位的各项服务承诺。

    4、为便于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需选派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理事会秘书处联系。

    5、理事会成员单位要合法经营,遵守社会公德,注重提升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切实维护中国国情网的声誉和利益,不得以中国国情网的名义从事任何不正当活动。


三、中国国情网理事会员单位的会费

    1、理事会每届任期为一年,按照长年副理事长单位不少于50万元、副理事长单位每届20万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届10万元、理事单位每届6万元等四种加入办法。

    2、会员中途退会,会费不予退还。

    3、会员汇款后,请保留好汇款对账单并及时联系我们,以核实到款情况。总部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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