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
2011-12-21 16:20 来源:

中国银监会昨天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村镇银行须符合五项规定,且主发起人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
这五项条件一是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健全。二是经营能力和持续发展的要求,规定“按《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新设后持续营业3年及以上;清产核资后,无亏损挂账,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三是考虑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要求,规定“资产风险分类准确,且不良贷款率低于2%;已足额计提呆账准备,其中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30%以上”。四是考虑支农和服务当地的要求,规定“资产应以贷款为主,最近四个季度末贷款余额占总资产余额的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75%,且贷款全部投放所在县域”及“最近四个季度末涉农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均不低于60%”。五是考虑流动性风险和抵债资产减值风险的要求,规定“抵债资产余额不得超过总资产的10%”。
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的最大不同是后者可以吸收公众存款,并由银监会及派出机构监管。因此,银监会要求坚持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最大股东必须是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