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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参合农民乡镇住院“超线”费用可全额报销

2015-07-10 10:42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海口7月9日电(记者马超、伍鲲鹏)记者9日从海南省卫计委了解到,海南将在全省全面实施乡镇级医院住院“限费医疗”改革,参合农民在县域内的乡镇级医院住院,缴纳规定的起付线后,基本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报销。

  海南省卫计委与海南省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近日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镇级医院住院“限费医疗”改革的通知》要求,海南将积极探索新农合综合支付方式改革,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引导参合农民常见病多发病在乡镇级医院就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在全省全面实施乡镇级医院住院“限费医疗”改革。

  据介绍,在乡镇级医院住院推行“限费医疗”的付费模式是指在全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条件下,参合农民在县域内的乡镇级医院住院,缴纳规定的起付线后,其基本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报销,即起付线外全报销的免费模式。

  海南省卫计委基层卫生处负责人潘文利介绍,此项改革的目的是通过直观的优惠政策,充分考虑参合农民的需求,合理引导需方就医,并对供方进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考核,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成本,促进分级医疗局面的形成,逐步实现医疗机构自我约束机制的一项付费方式的改革。

  记者了解到,此前,海南已要求琼海市、万宁市、陵水县、昌江县率先在乡镇级医院开展参合农民住院“限费医疗”改革试点,并取得一定成效。即将实施此项改革的各市县卫生局、合管办将通过新农合信息平台,对近四年全县各级医院住院人数、住院流向和医药费用支出情况进行认真研究、测算分析,综合考虑乡镇级医院实行“限费医疗”后全县住院人次、费用增长可能发生的变化,反复比对,确保可行。

  潘文利介绍,海南省卫计委已要求各市县于今年9月1日前启动乡镇级医院住院“限费医疗”改革,并在新农合基金安全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乡镇级医院就医“限费医疗”的补偿模式和标准,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并与门诊总额定额付费相结合,避免因住院政策调整导致门诊病人挂床、门诊转住院人数猛增情况的发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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