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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3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4-03-03 19:55    来源:中国政府网





  

  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召开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媒体通气会上了解到,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3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他改革也将逐步展开。

    据介绍,这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主要包括7方面内容:一是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实行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并对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改革后,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在进行公司登记时也无需提交验资报告。二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三是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四是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五是减少营业执照种类和文书格式。六是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七是逐步推进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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