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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布7家环境违法企业和9家问题环评机构

2013-09-27 10:26    来源: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南宁9月26日电(记者 张莺)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26日下午公开通报7家环境违法企业、9家问题环评机构。这是当地继今年2月公布16个挂牌督办环保案件后,再次通过“媒体曝光”的形式对环境违法企业予以警示。

    这7家环境违法企业主要分布在广西崇左市、贺州市、柳州市等,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未通过环评、排放物重金属超标等。

    崇左市宁明天弘有限公司,其年产1万吨食用酒精异地技改项目未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并已投入生产。

    崇左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未经自治区环保厅同意于2009年10月擅自投入运行,至今未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运行后出现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渗漏,未建设垃圾分拣设施和事故应急池等,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

    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望高合众矿产品购销部,其电火法生产冰铜渣项目未经环评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其生产原料为含铜、铅的电锌铅泥、铁烟灰等冶炼废渣,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柳州中色锌品有限责任公司所排废水汞、镉、铅、砷超标。

    柳州市融安县泗顶镇凌志得三牛眼铅锌矿,其续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8年4月获自治区环保厅批复,由于市场等原因停产多年,至今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未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

    融安县板桥乾旺铅锌矿,其续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8年8月获自治区环保厅批复。由于市场等原因2007年停产至今,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未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

    来宾市武宣县荣隆废渣再生利用金属有限公司,涉嫌于2013年6月非法将收集的含重金属危险废物转移至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柳州市鼎立废渣回收有限公司贮存。自治区环保厅已对其立案调查。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钟兵说,将这些违法企业予以媒体曝光,是为了警示和震慑环境违法企业,增强企业环境守法意识,保障环境安全。

    此外,自治区环保厅相关负责人通报称,他们在环评管理过程中发现9家环评单位在承担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业务时,存在调查不全面、分析不清楚、环评报告书质量问题突出等现象。自治区环保厅决定对其进行通报。

    这9家环评机构分别是: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北嘉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崇左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娄底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荆门市环境保护研究所、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自治区环保厅将约谈9家环评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开展整改的环评机构,将依据有关规定提请环保部降低其环评资质等级直至吊销其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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