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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立法拟取消加倍处罚罚款上限

2013-09-26 11:55    来源:中国政府网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9月25日再次对《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条例草案修改稿增加了有关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公共治理机制,政府、单位防治大气污染的责任等内容,并进一步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针对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问题,条例草案修改稿首先增加了依法追究行政部门不依法履责、不依法查处的法律责任的条款。有“违法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接到公民举报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不依法查处”等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修改稿缩小了草案中不适用加倍处罚的范围,扩大了五类适用范围,并取消了加倍处罚的罚款上限,使这种严惩措施可用来惩治威慑条例涉及的大多数违法行为。(记者 余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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