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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省直单位接待新规 人均餐费不超90元

2013-03-26 09:26    来源:中国政府网





  

 安徽省财政厅日前制定了《安徽省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接待单位应为需要用餐的接待对象安排自助餐或工作简餐,餐费执行二类会议就餐标准,即每天不超过90元/人;确需宴请的,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不得超过一次,宴请标准应低于100元/人;陪餐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住宿费方面,住宿费原则上由接待对象支付,接待单位可支付接待对象本级财政部门规定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外部分,最高不超过安徽省省直单位出差住宿标准。

    同时,办法要求,各单位接待经费应按财务公开要求,定期在单位内部公示,并按照政务公开规定予以公开,接受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财政部门和审计应当加强对接待经费使用情况的稽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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