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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协表示:最低消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3-02-25 10:10    来源:中国政府网





  
 针对媒体报道的“包间费和最低消费一般是指餐饮行业提供差异化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用。从收费项目来看,包间费和最低消费都是针对餐厅包间消费,二者应只收其一”的观点,北京市消费者协会22日明确表示,此观点有悖商务部提出的“清理和规范不合理收费的要求”,“最低消费”设置应该彻底取消。

    北京市消协指出,所谓“最低消费”与“包间费”不属于同一性质的收费。包间设置最低消费不属于差异化服务收费,不应当成为所谓差异化服务收费的借口。“最低消费”的设置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涉嫌强制性消费。(记者 富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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