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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水库消落区禁止围垦和工业与城镇开发

2012-11-23 10:10    来源: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重庆11月22日电(记者 张桂林)记者从重庆市三峡水库管理局获悉,重庆市政府日前出台三峡水库消落区保护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消落区以保留保护为主,禁止围垦和进行工业与城镇开发。

    三峡水库消落区,是受水库水位调度及季节性水位涨落影响形成的,涉及水库两岸145米至175米高程之间的广大区域。三峡重庆库区消落区面积为306平方公里,占整个三峡水库消落区的87.9%。由于消落区常年水位落差大,生态较为脆弱,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重庆规定,消落区必须以保留保护为主,不得在水库岸线保护区进行围垦和进行工业与集镇开发。同时要求,不得在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区引进污染项目。

    据悉,在加强三峡水库消落区保护的同时,近几年来,重庆市按照国务院三峡办部署,努力对消落区进行工程治理和生态修复,已取得积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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