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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3家银行柜台可代收供暖费

2012-10-11 09:58    来源:京华时报





  
昨天(10月10日),记者从北京市热力集团获悉,2012—2013年度供暖季收费工作正式启动。市民不仅可以现场缴纳供暖费,还可在13家银行网点或通过网银进行缴纳。

    据了解,可代收供暖费的银行包括工行、建行、交行等13家,居民可在本市范围内的任一家合作银行网点缴费。此外,热力集团还通过光大银行开通了支付宝、财付通、中国移动手机支付cmpay、万商通联、环迅支付等其他渠道缴纳供暖费。智能卡充值的用户可在北京市范围内所有中信银行办理。

    据市热力集团介绍,该集团承担全市三分之一的供暖份额,但每年供暖费缴纳是个大难题,近十年来已被欠缴10多亿元,其中个人用户欠缴占8成,社会企业拖欠约2.21亿元。

    今年,市热力集团将2家银行代收取暖费,增至13家,并开通了支付宝、手机支付等多种缴费渠道。据了解,今后供暖费的收取将逐渐改变依靠现场的零散收费方式,逐步转移到银行等固定收费网点,以减轻成本压力。此外,今年按时缴纳供暖费将实行抽奖,以鼓励居民及时缴纳供暖费


 ■答疑1

    为何供暖前收取供暖费

    企业先付燃料费维修金

    目前,市热力集团约有65万户采取上门收费方式,但收费员往往遭遇“闭门羹”,居民习惯先用热后交费,正式供暖后往往拖到年底才交。热力集团收费人员表示,每年5月上门收费时,常听到“我这还开空调呢,您就收热费了”的挖苦。

    市供热办副主任许晓晨表示,每年供暖前,供暖企业需要先垫付大量资金买燃料、维修。如欠费过多,企业准备不充分,无法保证供暖质量,形成恶性循环。

    ■答疑2

    市民如何保证供暖利益?

    可签订合同第三方测温

    许晓晨表示,前年开始实行的缴纳热费签订合同执行得不够,大部分居民不愿意签订合同,建议市民在缴纳供暖费之前,先签订供暖合同以保证自己的权益。第三方测温开展两年以来,案例非常少,建议居民温度不达标第一时间与供热单位沟通解决。

    据悉,按供热管理办法,用户如逾期不缴供暖费,将按同期贷款利率标准收取滞纳金。拒不缴纳滞纳金者,将被起诉。(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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