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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伪停产”蒙骗中央环保督察,该当何责

2016-12-01 10:42    来源:新华网





  

 眼下中央层面的治污动作在力度、广度上,可谓祭了重拳、动了真格,可如果部委通告和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再严,到了地方却是化骨绵掌应对,那这何异于对“史上最严”环保法和环保执法公信力的欺辱?

  日前,央视以《目无法纪!国家的“三令五申”当耳边风!山西晋城企业污染令人震惊》为题,曝光了山西晋城市陵川县、阳城县多家生产二氧化硫、被国家环保部明令淘汰的企业的违规生产乱象——这些企业白天装模作样、晚上却大肆生产,完全肆无忌惮,有违法企业还屹立10年不倒,可当地环保部门却表示“管不到”。

  污染企业明停产暗生产,只不过是“昼伏夜出”,还不止一家,这让人惊愕;当地环保部门对此知情并表示“管不到”,更叫人惊掉了下巴。

  今年以来,中央两次派出督察组进行环保督察,首轮督察进驻内蒙古、黑龙江等8地,问责了3000多位干部。在此铁腕治污背景下,山西晋城这么多污染企业还敢这么做,岂是一个“顶风违规”了得?

  污染企业明整改暗排污的现象,此前也没被少曝光过。可污染企业阳奉阴违成风,还是发生在污染重地、今年1至4月空气质量在全山西排倒数第一并因此受到环保部通报批评的晋城,这着实让人不可思议。

  要知道,2015年9月30日,国家环保部官网公布了2015年8月份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环境案件处理情况,其中点名山西企业12个,11家都在山西晋城市,环保部明确,自2015年5月16日后,它们就要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而其“措施”栏也写到,11家企业均由山西省环保厅督促地方根据相关部门鉴定结果,组织实施淘汰工作。之后,其官网还特意注明这11家企业当年5月16日已处于停产的字样。

  非但如此,国家工信部2013年出台的第19号公告《二硫化碳行业准入条件》明确,淘汰以焦炭为原料的间歇焦炭法二硫化碳生产装置,最迟要在2015年5月1日彻底淘汰。工信部派专家赴晋城考察后,针对晋城市二硫化碳生产企业依旧采用落后的间歇式焦炭法作业,当即给出了立即淘汰的结论;组长还直言当地问题“触目惊心”。

  不只是国家两个主管部委发关停通告,省级主管部门也开展了专项督察督办:今年7月18日至8月20日,山西省环保厅专门成立督察组对晋城市进行了督察,督察的重点正是二硫化碳生产企业。

  遗憾的是,在当地污染这么厉害、两部委都出面发关停通告的情况下,当地环保部门竟采取姑息姿态:晋城市环保局之前在官网上回复,该市具备生产能力的二硫化碳企业7家,全部处于停产整改中;早在2015年5月1日就该淘汰的几家企业,已对自建渣场底部做了防渗处理;举报人来信提到的“因生产工艺落后,从源头上就是污染的”问题涉及生产工艺以及产业政策问题,不属于环保部门职责范围。

  不但对污染企业依旧排污失察,还允许该被关停的以“做了防渗处理”了事,并声称落后产能问题不在自身职业范畴,这何止是绥靖,更是包庇。

  眼下中央层面的治污动作在力度、广度上,可谓祭了重拳、动了真格,可如果部委通告和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再严,到了地方却是化骨绵掌应对,那这何异于对“史上最严”环保法和环保执法公信力的欺辱?“民生就是最大的政治,环保有时候就是最大的民生”,可那种形同虚设的环境监管,难以给民众以治污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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